夏文金妻子李昌秀到發現丈夫遺體的魚塘壩子指認現場
  15日,網絡上出現了雲南省普洱市“男子被拘獲釋後漂屍魚塘”的相關報道,記者從普洱市公安局瞭解到,普洱市公安局、思茅區檢察院已分別成立專案組調查這一案件,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佈。
  媒體報道稱,5月5日,38歲的男子夏文金涉嫌盜竊被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拘留,5月10日,警方決定對其行政拘留8日,但警方未通知家屬。
  “眼皮、嘴唇被魚吃了”
  5月14日,尚在行政拘留期的夏文金的遺體卻被人發現漂浮在魚塘,警方聯繫家屬稱:“溺水死亡。”家屬看到夏文金的頭部、脖頸、胸部、腿部等出現傷痕,質疑為何會出現傷痕,刑警隊技術室主任鄭增福解釋稱:“被魚兒吃的。”鄭增福認為,面部皮膚薄軟處的眼皮、嘴唇系被魚兒吃了。
  鄭增福告訴記者,在打撈後看不出來傷痕如何形成,經法醫對其進行屍檢,發現鼻梁擦傷、嘴是裂傷、雙手皮膚青紫、雙膝擦傷。這是因為夏在行政拘留所期間對同監室的人掐脖子,被勸架時受傷,嘴是反抗時撞牆所致,這些都不是致命的。
  關押時打架被半夜釋放
  城北派出所教導員刀向榮向記者介紹了案情基本情況。刀向榮說,5月5日中午11時15分25秒,一名男子報警稱,他在思茅區醫院門口抓到一名小偷,隨即,派出所出警趕往現場,將夏文金抓獲,據夏供述,他在醫院住院部一樓偷盜裝衣服的行李箱,後被帶
  往派出所調查。5月10日,派出所決定對夏文金執行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。
  刀向榮說,5月13日晚上11時許,派出所接到行拘所電話稱,夏文金行為舉止反常,在晚上8時許掐同監室其他人脖子、毆打他人。辦案部門向上級領導反映後,認為夏文金不適合在行拘所關押,應停止執行關押,併在當晚將夏帶往醫院體檢,體檢顯示夏文金正常,於次日凌晨釋放,將其送回出租屋,交付給一個叫李新發的朋友。
  但是5月15日,李新發突然從租住的地方帶著東西搬走了,杳無音訊,而14日時,李新發還在租房處。
  警方承認“非正常釋放”
  記者從夏文金體檢的醫院瞭解到,5月14日凌晨0時,城北派出所的兩名民警帶著夏文金到醫院檢查,夏當時四肢抖動、沒有力氣、無法站穩,民警用輪椅推著、攙扶著夏文金。凌晨1時40分,民警用輪椅推著夏走出了醫院。
  “為什麼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半夜釋放?”對於記者這樣的追問,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分管行拘所的刀副局長稱,“這並不是一個正常的釋放。”
  由此,家屬質疑,夏是被刑訊逼供後致死而遭拋屍。
  記者從普洱市公安局瞭解到,5月14日發現死者遺體後,思茅區檢察院就派人介入調查這一案件,6月15日普洱市公安局、思茅區檢察院分別成立專案組開始調查這一案件。其中公安機關的紀委、督察、法制部門也都介入調查,瞭解案件經過及死者死亡原因,調查是否存在牢頭獄霸、刑訊逼供等問題,以及案件辦理程序是否合法,並將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結果。新華社、東方早報  (原標題:雲南男子被拘獲釋後漂屍魚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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